发布时间: 2022-09-09 11:49:20
新闻来源: 黑龙江齐大律师事务所
为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提示专家鉴定组应全面分析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和超视距医疗事故中的作用。ER因素,并确定医疗过失责任的程度。医疗过失责任在医疗事故中的可分为:(1)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完全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2)一级责任,即医疗事故的后果。医疗过失主要是由医疗过失引起的,而其他因素则起次要作用;(3)二次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医疗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大部分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等级划分仅仅是定性的,但不能完全解决定量问题,即应当承担具体的责任比例。有些人认为主要责任应该是60%—90%,次要责任应该是20%—40%,次要责任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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