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齐齐哈尔关于我们
齐齐哈尔齐大律师
齐齐哈尔新闻中心
齐齐哈尔律师风采
齐齐哈尔荣誉资质
齐齐哈尔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齐齐哈尔关于我们
齐齐哈尔律所简介
齐齐哈尔环境展示
齐齐哈尔齐大律师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律师
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
齐齐哈尔新闻中心
齐齐哈尔行业新闻
齐齐哈尔公司新闻
齐齐哈尔活动新闻
齐齐哈尔律师风采
齐齐哈尔荣誉资质
齐齐哈尔联系我们
齐齐哈尔信息反馈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齐大律师
>
黑龙江律师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所
产品分类:
黑龙江律师
关注人数:
已有
2288
位客户关注
快速分享:
联系电话:
0452-8888015
在线咨询
返回首页
大家都在看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所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咨询
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地址
产品详细介绍
黑龙江律师所
不是进行公证的法定单位。公证买卖房产,只能起到买卖是双方自愿的表达,其它并没有任何作用。
集体土地房屋可以合法买卖,需符合相应的条件,不符合买卖条件的,即使请律师介入,做了公证,仍然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上一页: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协会
下一页: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推荐产品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业务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协会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所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地区分销
黑龙江黑龙江律师所
齐齐哈尔黑龙江律师所
×
网站二维码
×
在线留言